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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工程煤场堆取料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9-01-22  浏览次数:10


神华四川天明电厂2×100万千瓦新建工程及神华巴蜀江油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工程煤场堆取料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神华四川天明电厂2×100万千瓦新建工程及神华巴蜀江油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工程煤场堆取料机设备采购
1.招标条件
神华四川天明电厂2X100万千瓦新建工程及神华巴蜀江油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工程煤场堆取料机采购(以下简称“本工程”)买方为中国电力建设工程咨询西南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神华四川天明电厂2×100万千瓦新建工程规划建设100万吨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同步规划建设4×1000MW燃煤电厂,分两期建设。本期建设规模为 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及50万吨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基地,同步建设烟气脱硫及脱硝装置。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各标包采购设备的供货、运输及附属设备和相应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招标设备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物资设备的技术要求。
建设地点:本工程厂址位于四川省江油市双河镇天明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物资设备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对于进口产品,允许代理商);
(3)投标设备通过ISO9000或相当标准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评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中同时投标;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国内制造产品代理商投标;对于进口产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取得国外品牌商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函;
(7)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国外技术支持方的资质应符合上述规定的相应要求,且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技术支持方应负责设备的设计并对设备性能提供保证;
(8)满足“”规定的设备业绩及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1月18日至2019年1月2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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