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运煤改造工程翻车机改造部分EPC工程翻车机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运煤改造工程翻车机改造部分EPC工程翻车机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运煤改造工程翻车机改造部分EPC工程,招标人为中国水利电力物资上海有限公司,最终用户(如有)为: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运煤改造工程翻车机改造部分EPC工程(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无。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唐太原第二热电厂运煤改造工程翻车机改造部分EPC工程翻车机电缆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的建设地点:太原市北郊工业区内,距市区约15km。
项目的建设规模:总装机容量达到1260MW(2×300MW+2×330MW)
项目的建设工期:10个月
设备(标段)招标编号:CWEME2019-TQDQDL002
设备(标段)名称:翻车机电缆
设备(标段)数量:详见技术协议书
设备(标段)技术规格:详见技术协议书
设备(标段)交货地点:项目工地
设备(标段)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2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3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3.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代理商投标需要提供所代理产品有效的检验检测或鉴定报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
3.1.6近6个月内,因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出现了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而被国内大型企业进行通报,本标段不予授标。
3.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1、投标方若为代理商必须具备所供产品的相应授权。
2、投标方所供产品必须是成熟、可靠的且符合中国标准及国际标准。
3、投标方需提供产品相关业绩表,5年内产品在装卸设备上类似运用场合的供
货业绩不少于10个,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1月18日00时至2019年02月1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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