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物资合格供应商(脱硫石灰石粉)征集资格评审公告
受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组织本次生产物资合格供应商(脱硫石灰石粉)资格评审,确定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阚山电厂)脱硫石灰石粉合格供应商名录,采用公开方式进行资格评审和筛选(项目单位:江苏阚山发电有限公司)。
一、评审组织
评审委托人: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评审代理机构:
二、评审范围
序号 |
评审单元 |
需求单位 |
石灰石粉
质量标准 |
石灰石粉
规格 |
交货地点 |
预估供货量
(吨/年) |
征集数量 |
1 |
脱硫石灰石粉供应商征集 |
阚山电厂 |
氧化钙CaO2≥49% |
细度325目
90%通过率 |
电厂脱硫粉仓(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汴塘镇310国道195公里处) |
50000 |
7家 |
本次评审单元对经评审批准后进入各单元的供应商,在有效期内,采取竞争性采购方式在名录内选择供应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有生产场所)或中间贸易商,具有运输保供及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不良记录;
4.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性能优良,在同行业中业绩良好;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重大案件但经评审专家组认定不会对其履行合同造成重大影响;
7. 没有处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状态或被认定资格不合格处理期间。
(二)专用条件
1.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
2.投标方为生产制造厂家或中间贸易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内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业绩要求:应提供3年以内至少1个国内电力行业对应产品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原件的复印件)。
4.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必须提供保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产品性能和质量保证文件或性能质量检验证书)。
5.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责任性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未进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供应商应保证提供评审资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旦查实提供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将直接取消评审资格,并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不良行为记录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发售评审文件事宜(不购买评审文件不得参加资格评审)
(一)发售时间
2020年9月25日-2020年10月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18日24:00(以邮戳为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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