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头第二发电厂一期生产区域卫生保洁服务(三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神头第二发电厂一期生产区域卫生保洁服务(三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头第二发电厂一期生产区域卫生保洁服务(三年)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项目名称:神头第二发电厂一期生产区域卫生保洁服务(三年)
项目编号:CSIEZB190100402/SGEG-2018-D10-SC-464C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厂区内所有生产厂房及周边道路清扫维护工作。具体项目详见《项目分包及资格要求表》。
交货期/工期:详见《项目分包及资格要求表》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单位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范围 |
接受代理商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业绩要求 |
注册资本要求(万元及以上) |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
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 |
单位资质要求单位证书要求等 |
交货期/工期 |
是否现场踏勘(时间、地点、联系人) |
神头第二发电厂 |
神头第二发电厂一期生产区域卫生保洁服务(三年) |
厂区内所有生产厂房及周边道路清扫维护工作。 |
否 |
否 |
投标人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与国内1个火电厂签订的合同,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13年1月1日至今签订。②签订合同的工程范围包含生产保洁。ABC |
500 |
否 |
否 |
否 |
否 |
无 |
服务期三年 |
否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2010年1月1日至今在本集团公司系统内没有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3.6)各包项目的投标人还应同时满足各包项目具体资格要求的内容详见《项目分包及资格要求表》,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备注:业绩要求(具体包资格条件(表格中的ABC意义为:上述要求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的封面、合同关键供货或施工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及买方联系人电话或通信地址。)投标人满足合格投标人要求的其他业绩可在“近年同类型设备销售业绩和证明材料列表”中列出,所列业绩必须随时可提供合同原件以供审查,业绩列表中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作为业绩项评审因素。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必须在业绩列表中列出,并标明已提供合同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购标请于:2019年1月21日09时00分至2019年1月28日16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法定的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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