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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平圩二电企业自备铁路货车(K18AK型)段修 |
【招标范围及主要技术指标】
按照《铁路货车段修规程》对100辆K18AK自备铁路货车开展段修。
具体要求:
1、按照《铁路货车段修规程》对车辆进行分解、检查、修理、组装、试验。
2、货车主要配件实行寿命管理。
3、加强对卸车系统的维修,确保卸车系统维修质量。
4、段修车辆须涂打段修标记。
5、段修后提供验收单。
6、段修车辆的取送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工期要求】
按照招标方规定时间内完成段修。 |
1、投标人应具有铁路货车的段修能力(包括段修铁路货车的场地、人员和专业设备)。
2、投标人近5年内(以在2013.11-2018.11之间合同业绩为准)应具有至少连续3年铁路货车段修的业绩,且铁路货车段修数量不少于500辆。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同时提交相关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包括封面、主要参数页、签字页等),以证明其满足本次招标的资格要求。 |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状况证明文件,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或不存在任何诉讼情况的声明函。)
5.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未发生过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未发生过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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