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北京公司电子渠道部2019-2021年美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电子渠道部2019-2021年美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电子渠道部2019-2021年美工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JSZBZB20182558,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采购内容及预估规模:本项目为北京电信电子渠道部2019-2021年美工服务项目(二次招标),采购内容为活动宣传页面、产品页面、宣传品、UI图标等内容的设计和修改维护工作,项目预估规模为95万元(含增值税)。
1.1.2项目性质:美工设计服务。
1.1.3服务时间:根据招标人下发采购订单的具体时间要求。
1.1.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招标人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1.1.5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2年,自2019年3月29日至2021年3月28日。
1.2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名。
1.3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至少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如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具有相应的营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
2.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2.3财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2年(2016年度、2017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文字性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提供合并财务报表但未同时提供母公司报表的视为未提供,其投标将被否决。
备注:若公司成立不足两年,仅须提供最近1年的。
(2)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明材料。
2.4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签署的同类项目的业绩合同:
(1)近3年(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签署的同类项目业绩合同累计份数不少于2份;
(2)近2年(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向前推算)累计份数不少于1份且累计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框架合同(须含框架订单)扫描件。有效业绩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付款页、合同标的页、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或框架订单金额为准(业绩金额按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数量计算);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5人员要求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团队须在招标人所在地,包括管理人员(项目经理1人)和专业服务人员(专职专业人员至少3人),服务过程中若更换团队人员,须提前经过招标人批准。提供本地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
2.6信誉要求
投标人近3年至今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7投标人之间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9法律法规要求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10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处于破产状态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6)财产被重组、查封、扣押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8)投标人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9)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0)投标产品(服务)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1)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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