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18年深圳电信大客户光缆增补工程项目光缆工程施工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2018年深圳电信大客户光缆增补工程项目光缆工程施工服务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09-04A-2018-D-A18166)
一、招标条件
本2018年深圳电信大客户光缆增补工程项目光缆工程施工服务框架采购已审批,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1380.00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规模:
项目名称 |
任务书投资
(人民币 万元) |
子项 |
预估金额
-不含税
(人民币元) |
预估金额
-含税
(人民币元) |
实施地域 |
2018年深圳电信大客户光缆增补工程项目光缆工程施工服务框架采购 |
1603.00 |
份额1 |
(一)工程施工服务 |
5000000 |
5500000 |
福田、罗湖等区域 |
(二)工程服务-材料 |
720000 |
835200 |
(三)合计=(一)+(二) |
5720000 |
6335200 |
份额2 |
(一)工程施工服务 |
1300000 |
1430000 |
龙岗、宝安等区域 |
(二)工程服务-材料 |
200000 |
232000 |
(三)合计=(一)+(二) |
1500000 |
1662000 |
份额3 |
(一)工程施工服务 |
1250000 |
1375000 |
光明、坪大等区域 |
(二)工程服务-材料 |
180000 |
208800 |
(三)合计=(一)+(二) |
1430000 |
1583800 |
份额4 |
(一)工程施工服务 |
650000 |
715000 |
南山等区域 |
(二)工程服务-材料 |
90000 |
104400 |
(三)合计=(一)+(二) |
740000 |
819400 |
合计=份额1(三)+份额2(三)+份额3(三)+份额4(三) |
9390000 |
10400400 |
/ |
注: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批复的设计概预算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项目的要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提供营业执照同时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年度报告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必须提供已按相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证明或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及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非粤注册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非粤注册投标人已完成入粤备案的,须提供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广东省通信管理局颁发),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入粤备案证明有效。(2)非粤注册投标人未完成入粤备案的,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合同签订前完成入粤备案,同时须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入粤备案证明有效。如入粤注册的投标人在合同签订前未完成入粤备案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招标。
3) 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财务要求: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全国范围内光缆工程的建设业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以上单项工程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合同;
2) 具有满足条件1)的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 1500万元及以上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或相关订单、票据证明材料等,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合同总金额为准;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最终该框架合同有效业绩以具体订单合计金额为准;证明材料资料不全,评委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做好准备,如需核对合同原件内容,必须在3个小时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4项目团队要求:
1) 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 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或以上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其授权的机构)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须提供项目经理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同时提供项目经理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18 年6月1日以后至少连续4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及有效劳动合同。
3)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住建厅或通信管理局)组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配备9名现场项目负责人,一个现场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负责多于两个地域的项目管理工作;另外还须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
3.5信誉要求:提供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16年12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6)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招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没有提供该表或未体现股东/投资人信息或不同投标人“控股股东/投资人”为相同自然人的,其投标文件一律无效。
3.9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并提供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2月30日8时30分到 2019年1月 3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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