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十局一分局通江高明湖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建水电十局一分局通江高明湖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0-18313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一分局通江县环高明湖经济带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部所需一批商品混凝土,本次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通江县环高明湖经济带建设工程项目内容包括高明湖整治及生态景观及环湖路建设、银耳文化博览园建设、核心区市政道路建设、谭家河湿地运动公园建设,项目内容包括市政道路及配套、公园景观打造。高明湖整治及生态景观建设项目占地700亩,其中含滨湖绿地面积400亩,水面300亩;谭家河湿地运动公园项目占地2000亩;具体建设内容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管网工程、景观建设(阶梯围堰、运动公园、滨江道路、景观桥梁、体育公园)等。
2.招标范围:
商品混凝土C20、C30、C50
3.采购数量:
注:以上招标数量为初步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
2019年1月 -2019年12月,按甲方供货计划单的要求乙方应按时供货
5.交货地点:
水电十局通江县环高明湖经济带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标、规范、标准及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制造企业,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设计、制造本次招标设备/材料的能力和生产经验,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年生产能力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的要求,具有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提供产品的性能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质量要求。提供产品正规有效的合格证书及出厂检验的报告资料,产品具有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与本次招标产品相同或相近技术能力材料销售业绩(合同金额≥300万)不少于2个,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及供货合同扫描件)。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的供货。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以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招标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月10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文件上传):
1.1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1.2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开具发票(收据)信息。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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