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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十四批、十五批补充耕地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8-12-29  浏览次数:4


唐河县2017年第十四批、十五批补充耕地项目招标公告

唐河县2017年第十四批、十五批补充耕地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唐河县2017年第十四批、十五批补充耕地项目已经唐政土【2017】128号文及唐政土【2017】12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已到位。项目招标人为河南唐河国土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唐河县2017年第十四批、十五批补充耕地项目
2.2 项目编号:thggzygcjy-2018-119
2.3 建设地点:唐河县城郊乡曾沟村、果园村、杨庄村、周庙村、王岗村、太行村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施工标段
一标段:唐河县2017年第十四批、十五批补充耕地项目的施工工作;
监理标段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监理服务工作。
2.7 计划工期:
一标段:45天;
二标段:本项目施工期及保修期全过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3.2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凿井专业工程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投标人自2015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建过至少一个工程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总监;
(3)投标人自2015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工程监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监理合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按照成立之日起计算。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5根据发改财金【2016】141号和法【2016】285号规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3.6投标人出具的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单位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上午11:00至2019年1月7日下午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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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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