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灰、渣清理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灰、渣清理综合利用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编码:DLZB.CoM_20181225_110534772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编号:CHDTDZ084/17-QT-0301)
一、招标条件
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灰、渣清理综合利用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84/17-QT-0301 |
灰、渣清理综合利用项目(第二次) |
主要范围以福建华电永安发电有限公司灰库、渣库的卸料口为分界点,分界点之后的灰、渣装运、贮存及综合利用全过程为招标范围(灰库、渣库及其卸料口位置见附图),灰、渣综合利用的所有设施、运输工具及灰、渣临时贮存场地及装灰工作(灰库至运灰车辆)由承包方负责(详见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书)。 |
3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灰、渣清理综合利用项目(第二次)】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投标资格被取消、投标人原因导致合同被解除;(2)有行贿、受贿记录;(3)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近二年内有重大安全事故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通报。
3.投标人的资信状况(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法律诉讼纠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银行信用状况无不良记录;(2)最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子公司与招标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的诉讼、法律纠纷及合同纠纷等问题。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1具有灰、渣综合利用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
7.2投标人应具备符合环保要求且储存量不低于30万吨的灰场(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7.3近三年(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有电厂灰渣综合处理利用经验和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8-12-25 09:00到2018-12-3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8-12-25 09:00到2018-12-31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