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侗族自治县协合八江49.1MW风电场项目和河南华电洛阳宜阳二期(樊村二期)50MW风电项目35kV动态无功补偿设备招标公告
三江侗族自治县协合八江49.1MW风电场项目和河南华电洛阳宜阳二期(樊村二期)50MW风电项目35kV动态无功补偿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08/18-SB-28)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河南洛阳宜阳县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三江协合八江风电项目和洛阳宜阳二期风电项目电气一次、二次设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49.1MW、5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8/18-SB-2804 |
35kV动态无功补偿设备 |
三江侗族自治县协合八江49.1MW风电场项目35kV动态无功补偿设备;河南华电洛阳宜阳二期(樊村二期)50MW风电项目35kV动态无功补偿设备(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
898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5kV动态无功补偿设备】 1.投标人应具体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为设计、制造所供设备相应资格的制造厂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
4.所投设备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
5.投标人注册资金5000万元(含)以上;
6.财务状况良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2015年至今风电项目或同类项目35kV动态无功补偿设备的合同业绩累计不少于10台(需提供合同复首页、数量页和签字印件);
8.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2.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3.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8-12-25 17:00到2019-01-0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8-12-25 17:00到2019-01-02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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