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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19年接入类监理集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8-12-21  浏览次数:27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19年接入类监理集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19年接入类监理集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19年接入类监理集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ZJZB-2018-10253,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规模:本项目为总投资估算55000万元(不含增值税),预估监理费用1650万元(不含增值税),建设地点北京市。
1.2招标范围: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19年接入类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监理范围包括客户(楼宇、小区)接入、汇聚机房、中继光缆及光缆环。
★1.3工期要求:1)合理控制施工工期,保证在订单下达的工期要求内完工。
2)监控组织验收时间:站点开通4周内通过验收。
3)验收通过提交档案时间:3个月内完成项目档案的收集。
1.4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实施地域 总投资估算(万元) 预估监理费(万元) 招标项目限价(预估监理费*限价折扣75%)(万元)
标段一 北区(中轴线以西长安街以北部分)、海淀北、西区(中轴线以西长安街以南部分)、房山、延庆、昌平、门头沟、大兴 28000 840 630
标段二 东区(中轴线以东长安街以北部分)、通州、南区(中轴线以东长安街以南部分)、顺义、平谷、密云、怀柔 27000 810 607.5
合计 55000 1650 1237.5
备注:1.以上监理费为预估金额,最终结算金额以设计批复金额或经甲方确认后的设计批复修正金额为准进行计算。
2.投资为估算值,最终投资以中国电信北京公司设计批复金额为准。
3.以上费用均不含增值税。
当项目监理费用(折扣前)累计达到预估监理费用金额,招标人将关闭本期框架协议。
★1.5技术要求:监理工作须符合国家、地方关于监理工作的相关要求。
★1.6设置最高投标限价:监理费折扣7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1.7项目性质:监理服务。
1.8项目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1.9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划分2个标段,每个标段中标人数量1名,投标人可以兼投任一标段或所有标段,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1)提供有效的登记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官方网站年检截图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2)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
2.2资质要求:
须具有第①项或第②项资质
①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甲级资质;或根据工信部通函〔2015〕113号文和工信部通函〔2013〕314号文规定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于2015年3月1日及以前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通信建设监理企业资质》甲级资质。
②具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监理资质甲级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甲级。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接入类项目监理业绩,业绩累计金额满足【100】万元且个数不低于【5】个,且客户(楼宇、小区)接入、中继光缆及光缆环、设备安装、管道、电源专业至少各提供1个。
注:必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如提供订单的,必须提供订单相应的框架合同,业绩金额按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数量计算;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4人员要求:
(1)企业负责人需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2)项目总监(含总监代表)需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安全监理人员需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本项目需配备1名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总监工程师。常驻监理人员(仅包含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数量至少15人,至少3人须具有通信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如项目集中时,需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人员,确保所有施工现场至少有一人值守,如不履行按监理不到岗处罚。投标人根据项目及自身情况自报常驻监理人员数量。项目总监必须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常驻北京,每周最低工作时限不得低于5日,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各标段相关监理人员可复用。
(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通信类)资格证书;或根据工信部通函〔2015〕113号文和工信部通函〔2013〕314号文规定由中国通信企业协会于2015年3月1日及以前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通信类)资格证书;或住建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通信工程);现场监理员均应具备监理上岗证。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上述要求的有效资格证书复印件。
2.5财务要求:须提供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投标人提供合并财务报表但未同时提供母公司报表的视为未提供,其投标将被否决。
2.6信誉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7)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8)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19)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20)投标人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1)投标人在过去一年因合同履行出现严重违约而被招标人发布通报3次及以上的,以招标人的正式发文为准。
(2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在北京电信中标后不签署合同的或签署合同后因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的。
(23)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关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等单位要求的不得存在情形,投标人可自行提供以上单位官方的查证材料,如出现瞒报、谎报,一经证实,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2.9投标人间关系: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及发票要求:
(1)对于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承诺根据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增值税税率)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11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12月21日09时00分到2018年12月28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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