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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2019年-2020年驾驶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8-12-21  浏览次数:1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2019年-2020年驾驶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2019年-2020年驾驶服务采购项目比选招标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2019年-2020年驾驶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XCG-SCDX-LSBX1882,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2019年-2020年驾驶服务采购项目,预计总金额275万元(含税),其中本部驾驶服务预估规模198万元(含税)、区县驾驶服务预估规模77万元(含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公司2019年-2020年驾驶服务采购项目,驾驶车型为轿车(行政和生产用车),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标包1为本部驾驶服务,标包2为马边、沐川、峨边、金口河四个区县分公司驾驶服务,每个标包根据综合评估法按排名由高到低推荐前三名为中选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中选人。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1.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详见参选一览表。参选人含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标包1)
2.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1.2参选人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服务范围。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类似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能提供2016年1月至今类似业绩不低于150万元。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2016、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能保障采购事项执行期间正常运作(或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
2.1.8参选人的自然人股东在参与本次比选的其他参选人单位有控股、或在该单位中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或负责公司经营、生产等的财务经理、营销/销售经理、生产厂长等同等职务),该两家参选人的参选均无效。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2.2.1参选人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2.3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2.2.4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2.2.6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中选的;
2.2.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2.2.8在与中国电信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2.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4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标包2)
2.1.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本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
2.1.2参选人营业执照上载明的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服务范围。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类似业绩,应当满足下列要求:能提供2016年1月至今类似业绩不低于100万元。
2.1.3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参选人2016、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能保障采购事项执行期间正常运作(或不得出现连续亏损或资不抵债等情况)。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1.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比选。
2.1.8参选人的自然人股东在参与本次比选的其他参选人单位有控股、或在该单位中担任主要管理职务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或负责公司经营、生产等的财务经理、营销/销售经理、生产厂长等同等职务),该两家参选人的参选均无效。
2.5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2.2.1参选人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2.3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2.2.4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2.2.6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中选的;
2.2.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2.2.8在与中国电信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2.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3.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2月21日至2018年12月24日,每日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分,下午14时00分至 17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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