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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18-12-21  浏览次数:7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工程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新华镇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
1.2工程规模:2019年度至2020年劳务派遣项目招标采购,服务期为两年,每年用工人数38人。
1.3计划工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订。
2.招标范围:
序号 岗位类别 需求人数(至少) 备注
1 经理部收发员 1人  
2 经理部消防战斗员 1人 男性
3 经理部消防司机 4人  
4 综合服务中心运输服务部驾驶员 29人 至少有两人具备大客车驾驶资格,六人具备大货车驾驶资格
5 综合服务中心运输服务部修理工 3人  
  共计 38人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劳务派遣业绩,并附有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
5.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8年12月20日9:00起至2018年12月25日17:00止,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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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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