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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FW2018GJT11034 |
国网泉州供电公司低压网格服务电话项目 |
204000 |
根据《国网福建电力人资部关于开展“三包”联动构建改革力量编成新机制的实施意见》(人资〔2018〕36号)及《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试点开展城区低压网格化综合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家电网办〔2018〕395号),省公司将泉州公司“城区低压网格化服务方案”纳入改革力量编成省级试点项目。泉州公司为确实落实“以客户为中心,坚持客户和现场为导向”的工作要求,对外方便客户,确保网格内服务电话号码固定统一;对内方便片区经理现场操作;同时便于内部管理、数据分析。拟采用在办公服务电话基础上,增加移动呼叫、录音功能、移动考勤、地图导航、工单线上流转和数据报表分析等功能。现通过非招标公开竞争性谈判以便于确定运营供应商,以确保选择技术过硬、价格合理、服务优质的供应商提供服务。 |
(1)应答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应答供应商需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可提供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持有的证书);
(3)应答供应商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相关证明材料;
(4)谈判应答截止日近三年内应承担过至少1个类型相似业绩;
(5)设有分公司的单位,由分公司参与应答的,需提供总公司相应资格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应答。
(7)应答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不存在经营异常情况;
(8)应答供应商近三年内(至谈判应答截止日,以下条款起算时间同)在国内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9)应答供应商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下属电力公司评为不良供应商;或者被国家电网公司及下属电力公司评为不良供应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的应答文件。 |
2018年12月21日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