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唐志斋石刻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千唐志斋石刻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期)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受新安县千唐志斋博物馆委托,就千唐志斋石刻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期)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千唐志斋石刻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期)
二、采购编号:洛新政集采【2018-11-73】
项目编号:洛新交易【2018】270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金额:财政资金;最高限价为816721.82元,超过本最高限价的投标不予接受。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千唐志斋石刻按一级风险防护工程标准设计,建立周界、监视区、防护区和禁区的总体纵深防护体系。项目拟分两期实施,一期拟先实施监控中心部分、线缆主干管道、周界报警系统、周界监视区及地下通道防护。千唐志斋石刻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期)主要对千唐志斋石刻处安防系统及硬件进行采购,最高限价816721.82元。供应商应具有符合要求的采购、仓储、运输、安装施工、培训使用以及调试能力并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采购内容详见公告附件。
五、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六、政府采购政策: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接受进口产品(否)
七、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制造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
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分别装订入响应文件正副本(应当将信用记录清晰展开打印,否则视同未提供)。(开标时须提供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供应商须提供2015-2017年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最近一月的财务报表;
4、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开标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投标资格,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供应商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上述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完整提交给代理机构,复印件盖章装订在响应文件正副本中。
八、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7日08: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公告期限:2018年12月11日至2018年12月17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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