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太仓区域空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018)招标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太仓区域空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018)招标公告
投标编码:DLZB.CoM_20181211_8120988683903775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太仓区域空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018)、招标编号:JSZBZB20182459,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太仓区域空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018)】,本次采用自购方式,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在此合同所确定的条款下进行空调合同能源管理工作。
1.2招标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太仓区域空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018)招标内容包括提供13台空调,替换原有旧设备。旧设备拆除后产权归招标人所有。针对合同期内用电设备的节电收益,招标人与中标人作比例分成,合同期后,节能设备产权归于招标人。本项目预计五年投标人收益金额1675000元(含税)。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1合同能源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5】年。
1.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
1.2.3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太仓市(招标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2.4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免费保修期不低于5年,且保修期内的服务须提供原厂技术支持。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针对合同期内用电设备的节电收益,招标人与中标人作收益比例分成。中标人每年最高收益分成比例为80%,每年最高分成金额不得高于335000元(含税),5年总分成金额不得高于1675000元(含税)。
投标人报价时须报送年预估节能率(%)。
如后期实测节能率达到中标人投标时所报预估节能率,则招标人与中标人收益分成比例按20%:80%计算。中标人每年最高分成金额不得高于335000元(含税)。
如后期实测节能率未达到中标人投标时所报预估节能率,每低1个百分点,中标人收益分成比例下降1个百分点。(例:中标人投标时所报预估节能率为20%,实测节能率为19%,则招标人与中标人收益分成比例按21%:79%计算。中标人每年最高分成金额不得高于335000元(含税)。)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注册资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以上资金均不包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增资行为)。如注册资本为外币,则按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如当日非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日则按中国人民银行之前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若为代理商,一个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则该制造商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授权专用章及分支机构授权的授权文件,还应提供产品制造商法人机构对授权章效力的授权。
2.5 2015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的类似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业绩且合同累计金额达到150万元(含)。
2.6所投产品须具有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7因本项目须拆除原有设备并安装调试替换的新设备,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颁发的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AⅢ及以上资质证书。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则须提供投标品牌制造商的中国制冷空调设备维修安装企业AⅢ及以上资质证书。
2.8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9.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9.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9.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9.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9.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2.9.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2.9.7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9.8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2.9.9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9.11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离职不满三年的);
2.9.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10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
1.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2.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2月12日9: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18年12月17日17: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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