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3)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国家能源局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等国家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6)未被有关国家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8)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9)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10)没有处于国家电投集团广东电力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以上需提供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汽车衡(地磅)制造企业或具有授权的代理商;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10台同规模及以上汽车衡(地磅)的销售并运用业绩(有效业绩仅限额定称量100t及以上的汽车衡(地磅))(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供货范围(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数量)、签字页)、投运证明(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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