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黄沙河二期整治工程项目(2020年黄沙河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河源市黄沙河二期整治工程项目(2020年黄沙河管网改造工程)已由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河发改审批[2020] 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未有施工企业带资情况),资金到位率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项目可根据《河源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的通知》(河规建通〔2018〕340号)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业主单位为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河源市政府代建项目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源市黄沙河二期整治工程项目(2020年黄沙河管网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北部黄沙河,北岭东源县。
2.3工程规模:河源市黄沙河二期整治工程项目(2020年黄沙河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6000.00万元,工程费(即建安费)为5466.63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黄沙河沿线覆盖800公顷范围内的管网开展排查,并对雨污混流的管网实施改造,实现雨污分流;在沿河陆域市政污水管网空白区新建截污管网,有效收集污水后排至黄沙河现状管网;沿河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对河道1000米实施清淤疏浚工程。
2.4 项目立项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000.00万元,其中建安费为5466.63万元(含预备费),项目实行限额设计。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勘察费按勘探孔进深计取,含税综合单价为120元/米;地形测量费含税综合单价为0.15元/平方米;物探费含税综合单价为1.0元/平方米,地形测量费和物探费不参与竞标,中标人中标后按含税综合单价为0.15元/平方米(地形测量)及含税综合单价为1 元/平方米(物探费)进行结算。施工图设计费为59.04万元(施工图设计费按照建安费×1.08%计取),工程费(即建安费)为5466.63万元(含预备费)。投标报价高于对应控制价(包括控制价单价、控制价费率、控制价总价)的为无效投标。最终结算价以河源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2.5招标内容
2.5.1勘察服务内容:
(1)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勘察、地形地貌测绘、工程测量以及前期现状摸查工作、勘察成果送审图机构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合格书等。
(2)完成本项目所需的物探工作,工程实施需要探明区内原有地下管网状况,包括但不限于雨污水管、电力电缆管、弱电通讯管、给水管、热力管、燃气管等管线的坐标、标高、方位走向等数据并形成物探图纸成果。
注明:勘察方案须经招标人审核确认。
2.5.2设计服务内容:完成本项目所有专业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设计成果送审图机构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合格书等,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施工图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污水管道工程、检查井和截流井工程、道路工程、土石方工程、道路景观绿化工程、管线摸查及河道清淤工程等满足本项目使用功能所需的所有工程施工图设计。
注明:施工图设计费包含人工费,配合工程竣工图的编制及对工程竣工图的审查,施工现场配合,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前规定由设计单位完成的相关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及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它费用及税金,不再考虑其他任何收费调整。
2.5.3施工内容: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防扬尘污染、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竣工图编制、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保险(由承包人负责购买的)、包保修等。
2.5.4勘察、设计、施工过程包含的其他工作:
1)预结算造价文件编制:包括预算、结算文件编制,造价分析、设计变更造价分析等。
2)报批报建:负责办理从设计阶段到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招标人予以协助。
3)施工总平面设计与管理等。
4)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临水、临电、施工场地、临时道路、交通围闭及疏散等。
5)负责对原有管线(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排水、排污等)的保护,如有损坏承担修复工作及全部费用。
6)中标人应承担办理本工程所需的工商、税务、治安、执法、卫生防疫、消防、环保、技术监督、流动人口与计划生育、交通、气象、建设、水利、进出省、市及县等国家法律、地方行政法规及合同规定的应由乙方负责的有关许可手续。
最终招标内容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项目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2.6工程质量要求:勘察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勘察深度要求,必须真实、准确。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本项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工程质量按国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给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部 CJJ/T82-2012)、《河源市房屋建筑工程常见质量问题治理实施办法》(河规建通[2017]40号)及现行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2.7工期要求:总工期261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要求:60日历天 ;施工工期要求:201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接本项目所需的(1)、(2)、(3)企业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2)市政行业(排水工程)工程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施工资质, 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1名)必须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且注册期必须有效)。
3.4拟派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1名)必须具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工程师资格。
3.5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或其他有效网页打印件。
3.6拟派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①必须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也可由符合条件的拟派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②担任过市政工程总承包项目(即EPC项目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③拟派本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7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或其他有效网页打印件。
3.8拟派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人员中总承包项目经理可由符合条件的拟派本工程的勘察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其他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拟派本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须提供在2020年6月至8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证明。
3.9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外企业必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
3.10若单个投标企业不满足以上资格要求,本项目接受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具有上述要求的施工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全部视为无效。
4.投标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 25日8:30至2020年 9月30日17:30。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16日9: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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