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发电总厂有限责任公司公务、生产车辆维修 |
通辽发电总厂有限责任公司 |
通辽发电总厂有限责任公司公务、生产车辆维修 (公务、生产车辆的定点维修,车辆总数为8辆)。 |
(1)通用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该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或其他严重违约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2)专项要求
1)在通辽市区(科尔沁区或开发区)有维修场地并提供相应证明(需标注自有或租赁)。
2)近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开标前一日),至少具有2项企事业单位车辆修理类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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