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10万吨年颗粒硅项目802DE冷氢化装置建筑及安装工程(标段2)-钢结构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 采购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公司乐山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10万吨/年颗粒硅项目802DE冷氢化装置建筑及安装工程(标段2)及302AB 变电所、223C液氮制冷站、223AB冷冻站安装工程(标段5),建设资金已落实,乐山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10万吨年颗粒硅项目802DE冷氢化装置建筑及安装工程(标段2)-钢结构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第六工程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采购内容和范围
2.1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
(1).标段(包)编号:14HJ-LGS-HL-GG03/01
(2).标段(包)名称:乐山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10万吨年颗粒硅项目802DE冷氢化装置建筑及安装工程(标段2)-钢结构工程-标段包03
(3).采购内容及范围:十四化建六公司-乐山协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增10万吨年颗粒硅项目802DE冷氢化装置建筑及安装工程(标段2)钢结构工程03标段
2.2 计划工期: 2021.12.10-2022.07.30
2.3建设地点: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桥沟镇化工园区
2.4施工质量安全要求:
(1)质量总体目标: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工程施工及验收的规范及标准要求,前述标准同时存在的,执行高要求标准。杜绝质量事故,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 100%;采购的设备、材料质量合格率 100%;焊接质量一次合格率 96%以上。(2)由分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征得承包人和建设单位的认可,在施工前应提供合格证明文件,供有关单位检查备案。(3)分包人必须按照建设单位及发包人制定的质量管理规定及程序进行施工,并接受承包人过程控制及验收。(4)本工程质量保证期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5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在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合格分包短名单内,且需满足项目相关的资质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具备相关专业能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专职安全管理员必须具备安全生产C级考核合格证书。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本次项目是否接收联合体: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 报名时间:
2021-11-25 09:00至2021-11-29 09: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