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发电总厂有限责任公司1、3、4号锅炉吸收塔及烟道防腐 |
通辽发电总厂有限责任公司 |
负责通辽发电总厂有限责任公司1、3、4号锅炉脱硫吸收塔及烟道防腐工程工作,主要负责脱硫系统吸收塔塔壁、钢梁、脱硫烟道内壁及各泵坑防腐鳞片层的检查打磨及防腐涂层施工。施工必须包含以下工艺流程:1、底漆;2、鳞片涂层(2mm以上);3、密度玻璃丝布;4、面漆。材料须选择酚醛环氧型乙烯基酯树脂(高温树脂),面积约1800 m2。以上项目包括现场挖补及修补。
招标范围包括相关所有材料的提供准备等工作。投方负责脚手架及钢材,以包人工、包防腐材料、包工具、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的方式承包本工程。 |
(1)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该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经营状况良好;
3)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具有完善的质量、环保、职业健康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7)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2)专项要求
1)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有防水防腐保温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近3年内(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2项吸收塔或烟道防腐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 |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每台炉接到招标方通知后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11 月 25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 3月 15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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