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头二期环保竣工验收服务 |
1.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2.应具有履行与招标标的相同或相近服务项目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服务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中国电力国际有限公司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4. 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为准,没有处于失信黑名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5.投标人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近12个月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系统内单位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 资质要求:具备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范围必须涵盖火电工程)或环境检测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检测业务范围应涵盖火电项目的水、气、声等相关排放因子)。
2. 业绩与能力要求:近5年内(2016年9月-2020年10月)至少有2个300MW级及以上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或竣工环保验收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提供 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等),而且必须提供对应项目的环评批复或竣工环保验收意见。
3. 人员资质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保类高级职称证书,监测人员具有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人员资格证书(3人及以上),近5年内主持编制至少一项300MW以上火电机组环评报告或环保竣工验收报告。
4. 需提供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验收结算书等证明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