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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50MW畜光互补一期(三个分布式项目17.1MW)EPC总承包项目 |
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发包采用EPC工程总承包的方式,
本项目发包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方式,招标范围为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50MW畜光互补一期(三个分布式项目17.1MW)的前期工作、勘测、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不含组件、逆变器)、运输、储存及保管;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检查、验收、保修、工程建设管理及对外协调;设备安装与调试;送出线路部分;电气系统相关试运行、消缺和光伏电站成功通过72小时试运行的初步验收;配合生产准备、建设期工程保险;负责水环保施工及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档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负责配合达标投产及政府验收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涉及本项目的一切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竣工图编制;
(2)本工程除光伏组件、逆变器外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常用工器具的采购及保管、甲供材料及设备到货验收及卸车代保管;
(3)本工程的土建工作包括开关站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施工、10kV集电线路及送出线路土建、开关站及光伏厂区设备基础;本工程的安装工作包括光伏场站及开关站等项目所有设备安装和调试、成品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高压柜、10kV集电线路、送出线路、通信系统、安防系统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包括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的安装、汇线、试验、调试、验收等;
(4)光伏发电系统设计(复核牛棚、猪舍、蘑菇棚负荷);
(5)配合招标人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及并网启动前的质监站(如有)、地调、省调等部门的各项验收,各项并网手续的办理;
(6)负责办理气象部门要求的防雷检测;
(7)接入区域生产信息管理平台(包含硬件、软件及设备厂家数据接入);
(8)本项目在全部容量成功并网,光伏组件全容量连续运行72小时无异常和故障后,完成预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发生异常或故障设备运行时间重新计算;
(9)除甲方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工作外,所有一切工作及服务均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检验、试验及验收等工作。施工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项目良好建设环境;负责技术培训、竣工验收、生产移交、以及保修期内的相关服务等;乙方就本工程在移交时,项目需满足光伏发电站相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满足项目所在地电网并网相关要求等;
(10)已建成猪棚等的加固工作;临建、送出线路、场外运输道路的租地及手续办理等;施工期间民事协调等;
(11)在工程范围内的或建设完整可运行的光伏电站所必须的其他事项如未在报价文件中列出,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乙方承担; |
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1年10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12月31日 |
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