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2×350MW大渣销售清运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6月4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2×350MW大渣销售清运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实施地点:安徽省合肥市。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项目概况: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合肥第二发电厂(招标方)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桥头集境内,目前 2×350MKW燃煤机组正常情况下年产炉渣量3万吨左右,经脱水仓淅水后排除。现将炉渣经脱水仓淅水后的排放、清运、就地销售及所属区域的文明生产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3招标范围:
投标人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1)从脱水仓炉渣排放操作至出厂,包括排装、清运、过磅、销售及所属区域文明生产等。排渣清运方式为渣不落地的方式。
2)项目工作区域为脱水仓排渣室、脱水仓下方地面,进出厂道路,地磅秤等。
3)炉渣销售为有偿销售,投标方可按单价报价,计价单位为元/吨。
4)投标方必须在炉渣清运销售过程达到环保要求,不扬尘、不外漏、出厂车辆车轮冲洗,不得污染路面,厂内厂外均要求渣不落地,脱水仓排渣口下方少许外漏及时清理。
5)炉渣物化指标为:含碳量3%左右;含水量30%±5%;细度65%。年渣量在三万吨左右(以实际产渣量为准)。正常情况下每周需两次进行定期排渣工作。投标如需,可到项目所在地取样,自行送至第三方化验。投标方化验后进行投标,表明已接受我公司副产品的标准,投标时已充分考虑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3.2投标人必须具有炉渣经营或建筑材料经营范围或终端用户;并具有年3万吨以上经营业绩,且需提供炉渣购销合同文本及销售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应具备为300MW以上火电机组排渣、运输的服务业绩
3.4投标人应具有1000M3及以上容量的脱水仓排渣系统操作经验,并提供业主证明。
3.5投标人应具有运输能力或者与具有运输能力的公司签订协议;在定期排渣时必须配置多于4台载重量不低于20吨的满足环保要求的车辆,保证装渣、清运,销售当日的炉渣出厂。(提供车辆行驶证),需配备一台装载车,配合大渣的清运以及地面卫生清理(提供公司自有的发票或租赁合同证明。
3.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时间:2021年6月4日~2021年6月9日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注: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下载 中国电力招标网会员申请表。注册联系人:萧 敏 手机:13810519997)。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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