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LY-NMNY-0000-1-0060-1/18 |
霍煤鸿骏铝电公司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及安全验收评价 |
1.通用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该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经营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信誉要求:
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18个月内不存在人身死亡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6)在近36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没有处于因严重不良行为或一般不良行为受到内蒙古公司或霍煤鸿骏铝电公司相应的处置状态。不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不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未进入集团公司系统、内蒙古公司系统承包商安全管理“黑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2.专项要求:
1)评价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应急管理部门(或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评价资质,业务范围含金属冶炼业。
2)业绩要求:
提供2016年至今已完成的两项及以上金属冶炼企业安全评价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发票以备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