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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核电站CTE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1-05-27  浏览次数:16


大亚湾核电站CTE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大亚湾核电站CTE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第2次招标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GN-202104080003-N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一、招标条件本项目大亚湾核电站CTE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施工第2次招标(招标项目编号:CGN-202104080003-N1),已由项目审批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 广东核电合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项目规模:本项目包含D1/2CTE系统2台机组、以及公用的部分设施改造的拆旧换新。招标内容与范围:大亚湾核电站CTE系统(即大亚湾核电站循环水处理系统)需进行整体升级改造,需拆除现有CTE系统相应旧设备、安装/调试新设备;涉及机械、电气、仪控、土建、防腐等专业。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资质要求: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须提供2017 -2020年度任意连续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要求:(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单独承接过百万千瓦电厂工程改造项目,自2016年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担过单个合同金额在500万人民币(含)以上的改造项目,投标阶段提供已签发的竣工验收证书。信誉要求:(1)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申请人应无重大安全事故(以国务院令第493号规定事故划分标准为准)记录。(2)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倒算)申请人无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而导致的合同终止、仲裁和诉讼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申请人未被招标人或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或限制其投标资格;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3)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 2021年05月26日17时30分;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2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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