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丰达电厂二期天然气发电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循环水泵及电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惠州丰达电厂二期天然气发电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循环水泵及电机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惠州丰达电厂二期天然气发电扩建项目第一批辅机:循环水泵及电机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0310-ZBZX-设备-20210118
日期:2021年5月26日
1、受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的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或“卖方”)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及概况:
惠州丰达电厂二期天然气发电扩建项目,项目规划建设2台套460MW级天然气发电机组,2台套机组分阶段建设,先建设一台套机组及配套的公用系统,第二台套机组待核准后建设。
2.2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3台循环水泵及电机设备的供货和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循环水泵及电机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1-1要求提交《投标承诺函》,并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3)投标人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用或曾经雇用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6)投标人不允许存在法规规定的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行为以及投标无效的情况,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或被否决,招标人有权没收其已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证明文件: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1-1投标承诺函,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3投标人须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证明文件:网页打印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4设备制造商应具有设计、制造相应招标设备的资质和能力。
5.5设备制造商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当于ISO9000系列标准)。(证明文件: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6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代理的设备制造商资格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5.4、5.5专项条件要求;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递交投标,如果设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设备制造商的投标;如果同一家设备制造商两家及以上的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该设备制造商的代理商投标全部无效。(证明文件:授权代理证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8业绩要求:
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个9F级及以上天然气发电机组项目或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项目的循环水泵投运业绩。
业绩应是投标人拟投标产品品牌的有效业绩;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投运证明。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服务范围。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获取时间:2021年5月27日09时00分至2021年6月7日17时00分;
7.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人民币伍佰圆整),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21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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