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TD-JSGS-0000-1-0060-1/2 |
国家电投集团江苏公司“绿地行动”光伏项目EPC(标段2) |
标段二为南京、扬州、泰州、南通各市行政辖区内光伏场站项目,各具体建设场站,以各项目核准红线为准。
EPC总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轻钢屋顶、混泥土屋顶、地面、水面等类型光伏场站EPC总承包(包含光伏区、光伏区内集电线路等;不包含光伏区外35kV集电线路(分界点为光伏区连接杆塔的箱变35kV侧)、送出线路、220kV升压站,但需配合送出线路和升压站的设计和实施工作)的勘测、设计;设备采购及供货(除甲供设备外);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及检测、试验(含施工临时用水、施工用电辅助工程、设备材料临时堆场、临时道路等其他临建设施)、本工程内所有设备和系统(含甲供设备)的供货接货、保管、二次倒运、安装、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与整套启动;施工期间施工区域现场安保、消防等;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全站全容量并网240小时无故障安全稳定试运行、消缺、整套系统启动的性能保证的考核验收;配合办理安监、质监、施工许可备案等手续;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至移交生产及移交后保质期内所需完成的其他工作;达设计值投产。
负责对光伏支架生产厂提供的支架结构体系方案进行支架抗风等级评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受力计算校核,支架材料强度理论计算和样本实体强度试验检测,提供由有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正式评估报告,并负责承担评估工作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性能试验、质量监督,并承担一切验收相关费用;负责水保、环保、消防、职业健康、安全设施、档案等专项的具体实施并通过验收,并承担一切验收相关费用;设备到货检验;所有设备(含甲供设备)及材料接货卸车、运输、二次倒运、保管、设备资料收集整理移交、所需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设计联络、人员培训等。
投标人应对上述工作范围内的工作负全部责任,投标人应为达到本目标而履行合同。
施工临时征租地(临时施工道路等)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电力杆线改迁、青苗树木补偿、房屋拆迁、土地复耕、坟墓迁移、矛盾协调等政策处理承包人配合 |
以各具体项目开工通知和需求为准 |
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