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系统(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一、标段(包)名称:昌乐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系统(重新招标) 二、标段(包)编号:2021030203012192600100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昌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概况:建设1台日处理垃圾量500吨的机械炉排炉,配置1台12MW汽轮机发电机组及辅助设施,机组年运行时间8000h,年处理垃圾量不低于18.25万吨。
七、招标货物内容与数量: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垃圾焚烧炉炉渣综合利用系统的成套供应,并负责处理站厂房土建、设备安装、调试、运营工作,投标人的供货、建安、运营应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八、招标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具体设计要求、供货范围及技术参数详见项目《技术规范书》。
九、招标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
十、招标货物交付地点:建设工期+运营期限。(1)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工。(2)运营期限:自炉渣项目正式投产之日起叁年
十一、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十二、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二)其他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提供2017年度至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3.投标人业绩: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2个炉渣综合利用系统的承接业绩。并应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首页、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的证明材料。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专用资质要求:本项目仅允许对炉渣综合利用系统建设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或投标人分包的(炉渣综合利用系统建设工作)土建施工公司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十二、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0日到2021年06月03日23时59分59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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