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山能源所属火电企业2021-2022年度点火用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经招标人说明,现对辽宁华电铁岭公司及丹东金山热电公司2021-2022年度液氨采购项目标段资格条件进行修改,敬请留意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3号泰宸商务大厦B座26层
一、招标条件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项目(生产物资类班车)所属发电企业点火用油(柴油)、液氨、尿素、液碱、SKF轴承打捆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金山热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其他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6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CHDTDZ059/19-CL-0303 |
所属火电企业2021-2022年度点火用油采购项目 |
所属火电企业2021-2022年度点火用油采购,本次招标包括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交货地点为项目单位厂区内卸油站台,预估用量-35#柴油2380吨、0#柴油2540吨,具体需求量以实际需求通知发货为准。 |
1500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所属火电企业2021-2022年度点火用油采购项目】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组织,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本次采购的柴油生产厂家要求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等中央企业或注册资金1亿元及以上的国有炼油企业并提供有效的货物来源证明材料。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长期稳定的货源渠道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柴油。
4.投标人应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10-20 16:30到2020-10-26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0-10-20 16:30到2020-10-26 17:00。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0-11-13 09: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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