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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污泥处置、运输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10-13  浏览次数:35


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污泥处置、运输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
污泥处置、运输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污泥处置、运输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人为江苏徐矿综合利用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
承包范围:招标人提供施工区域内设备用地、供水供电及污水处理,投标人负责污泥填埋场内填埋的污泥的开挖、压滤、场内倒运及装船发运至招标人指定港口的综合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租赁(外购)、人员组织、药剂、外运等全套流程。
施工地点:苏州地区运至徐州指定码头
质量标准:污泥必须经压滤机进行压滤脱水处理,经压滤处理的污泥需压滤成型(固态)以便于运输与焚烧。
工期要求:2020年12月25日前
3.技术要求
(1)执行规范及标准:本项目污泥处置是指污泥的冲浆、压滤、短泊、运输过程。污泥处理过程必须满足城市污泥处置的要求。
(2)污泥干化处理:
污泥必须经压滤机进行压滤脱水处理,经压滤处理的污泥需压滤成型便于运输与焚烧;投标人所压滤污泥经招标人验收确认后方可发货,招标人对于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污泥,不予装船发运。
(3)污泥运输和储存:
运输过程中投标人应进行全过程监控和管理,防止因暴露、洒落或滴漏造成的环境二次污染;严禁随意倾倒、偷排污泥。可参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等规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运输。
(4)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投标人进行污泥转移时,需严格执行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报办理相关手续,所有信息须准确、完整、合规填写,确保一船一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经营范围包括具备市政污泥处置及运输;
(2)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3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专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及时完成与招标范围内相适应的设备、工器具、机械、材料、人员以及技术能力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证书,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持证)。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元(RMB 15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5.3本次采用电汇形式(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起交至招标人账户,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活动。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6日。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不收取费用,但需手动输入200元)。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0月23日13时30分,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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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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