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吉钢大路附属设施配套工程(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2016-07-07
招标编号:20160705G0188
招标编码:CBL_20160707_24916654
开标时間: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吉林
招标人: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吉林市吉钢大路附属设施配套工程(照明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20160705G0188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市吉钢大路附属设施配套工程(照明工程)已由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以吉市政办发[2016]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内容及标段划分:共分施工一个标段。
工程内容:起点为202国道,终点为金珠大桥东侧引道,全长5.545km。本次招标为照明工程。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施工招标。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吉林市,起点为202国道,终点为金珠大桥东侧引道。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己落实。
2.4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10月30日,历时48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投标申请人须是根据吉建管【2015】9号文件要求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原资质标准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承揽范围按 新资质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相应级别承揽),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年具有过类似工程规模的业绩,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投标人需持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施工企业在我市承揽工程,按相关文件办理备案手续。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間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間:2016年7月7日至2016年7月13日1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6年7月7日至2016年7月13日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煜
电话:010-59435695
手机:13520858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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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59435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