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招标编号 |
招标人 |
项目名称 |
7 |
CWEME16-SX07-SG04 |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灞桥热电厂 |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灞桥热电厂11、12号机组达关中地区燃煤电厂排放标准改造脱硫吸收塔改造项目招标 |
序号 |
招标编号 |
招标人 |
项目名称 |
专用资格要求 |
7 |
CWEME16-SX07-SG04 |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灞桥热电厂 |
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灞桥热电厂11、12号机组达关中地区燃煤电厂排放标准改造脱硫吸收塔改造项目招标 |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力,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 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方必须至少拥有国内2套300MW等级及以上的燃煤火电机组脱硫装置的改造业绩,有成功运行一年以上的业绩,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盖单位章),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提供用户证明文件以及性能试验报告。 4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 投标人应出具三年无安全事故证明(投标文件中需有相关资质复印件); 6 投标人应提供安全施工的组织机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满足安全施工要求的措施,工作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工人的技术素质应满足工程需要,人员年龄、工种、健康状况等符合要求,安全管理人员须持有安全员上岗证。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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