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公告201606171号 | ||
标段名称 | 赤峰新城热电2×300MW新建工程环境监理 | 标段编号 | CPCEC/ZC-ZB-17-2016-21-01 |
数量 | 1.0 | 价格 | 1000.0(元) |
主要参数 | 代 表业主单位对环保工程以及工程建设期間增 加的其他专项环境工程项目的实施及现场运行进行现场监理工作;代表业主单位对工程建设过程的一系列与环保相关的事宜进行管理协调,承担对各参建单位环保事 务的管理监督职责,并接受招标人的指导、监督、检查、调配,确保通过环保竣工验收。 | ||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 赤 峰新城热电2×300MW新建工程 环境监理 l.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环保部门颁发的可以具备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从事工业类项目环境监理工作资质证书或具有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颁发的建设项目 环境监理机构证书(工业类)且必须列入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发布的《关于具备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能力机构名录的公告》(2015 年第2号)名录,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 3. 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担过2个以上的火电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业绩,投标人的主要专业的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曾参与火电机组环境监理资历。 4.投标人的总监应有注册的环境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总监应具有担任过火电机组工程环境监理业绩。经验丰富,身体健康,具有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大型工程 监理 管理协调的工作。要求提供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和业绩证明材料,无在监工程; 5. 投标人须具有3名及以上获得环境保护部(原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环境监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或岗位证书; 6.投标人及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8. 投标人须能在监理服务过程中使用P3(Primavera Project Planner)、MIS等软件进行工程管理。 9.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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