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聊城热电厂聊城南部区域供热7、8号机汽机房至首站管道及附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6-06-22 中国电力招标网
招标编号:HNZB2016-06-6053
招标编码:CBL_20160622_183634351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商业融资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华能聊城热电厂聊城南部区域供热#7、#8机汽机房至首站管道及附件采购项目由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聊城热电厂聊城南部区域供热#7、#8机汽机房至首站管道及附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为满足聊城市南部区域用热需求,新建一座供热面积1386万平方米的供热首站及相关设施,2014-2015年建设 25公里供热管网,2017年建设18.6公里供热管网。
1.2.招标范围:
#7、#8机供热抽汽至供热首站管道所有管道及附件。DN1200管道长度约730米,DN900管道长约30米,DN350管道长约730米;管道壁厚无下偏差;管道保温及彩钢板的采购。
2.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3.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基本资格:
3.1.1申请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1.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1.6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山东公司的不良记录。
3.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9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1.10 申请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3.1.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2申请人资格条件:
3.2.1申请人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3.2.2申请人须具备至少3份时間在2012年1月1日 至2015年12月31日 DN1200或以上供热管道业绩,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且提供已经投入工程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2.3申请人2013-2015年年营业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媒介:本次公告在中国电力招标网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4.2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登录网站注册。
下载中国电力招标网会员申请表。注册联系人:徐煜,手机:13520858862。
4.3 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6年6月22日8:30起至2016年6月27日17:00止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煜
电话:010-59435695
手机:13520858862
邮箱:xuyu@dlzb.com
传真:010-59435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