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哈拉吐鲁克水库工程坝后水电站厂房及尾水建筑物施工标招标公告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哈拉吐鲁克水库工程坝后水电站厂房及尾水建筑物施工标招标公告
2016-06-21 中国电力招标网
招标编号:HLTLK-SDZ-2016-02
招标编码:CBL_20160621_24365566
开标时間:2016-07-20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新疆
招标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供水工程管理处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哈拉吐鲁克水库工程已由新疆发改委以新发改项目[2014]240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阿拉山口供水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厂房及尾水建筑物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新疆博乐市境内哈拉吐鲁克河中下游出山口处,距博乐市小营盘镇30km,距博乐市44km,距乌鲁木齐572km。水库正常蓄水位1296m,相应库容2851万m3,死水位1252m,死库容241万m3,调节库容2610万m3。电站装机容量为4.0MW,电站厂房为地面式,安装3台混流卧式水轮发电机组。多年平均年发电量1490万kW?h。工程主要由沥青砼心墙砂砾石坝、表孔溢洪道、导流兼泄洪洞、发电引水建筑物、发电厂房等主要建筑物组成。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厂房及尾水建筑物施工、压力钢管制作及安装、机电设备安装(含通信系统设备)、尾水检修门及启闭设备安装、暖通设备采购及安装、库区照明电气设备采购和安装、施工期环保、水保工程等以及本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验收移交前的运行和维护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的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能力。
依法组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持有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7月2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煜
电话:010-59435695
手机:13520858862
邮箱:xuyu@dlzb.com
传真:010-59435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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