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齐鲁分公司炼油厂大检修加热炉燃烧器更新项目燃烧器招标公告
2016-06-17
招标编号:WZ20160711-4801-994
招标编码:CBL_20160617_183432220
开标时間:
所属行业:能源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山东
招标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委托,对齐鲁分公司炼油厂大检修加热炉燃烧器更新项目 所需燃烧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60711-4801-994-B1
2.项目内容:齐鲁分公司炼油厂大检修加热炉燃烧器更新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1 |
燃烧器\Φ580×416×605 304+Q235B |
128.0 |
台 |
2 |
燃烧器\Φ720×810 304+Q235B |
70.0 |
台 |
3 |
燃烧器\Φ580×416×555 304+Q235B |
48.0 |
台 |
4 |
燃烧器\Φ460×460×716 304+Q235B |
76.0 |
台 |
5 |
燃烧器\HT-JQJRL-550 304+Q235B |
9.0 |
台 |
6 |
燃烧器\Φ810×840 304+Q235B |
12.0 |
台 |
7 |
燃烧器\Φ880×864 304+Q235B |
49.0 |
台 |
4.交货期和地点:2016年08月10日,炼油厂施工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5.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6.1 投标人必须是生产制造商。近三年(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三年利润率低于0的否决(依据第三方审计报告)。
6.2 投标人近三年必须具有不少于3项包一(内所含炼油装置低氮燃烧器[NOx≤80mg/Nm3]成功使用业绩(每种燃烧器需对应至少一项业绩),同时提供相 关合同、用户证明材料(用户单位盖章)、实测报告(用户单位盖章),无合同复印件、用户证明材料、实测报告的为无效业绩。
6.3 不允许对本次招标采购的燃烧器核心部分制造进行分包,核心部分有燃烧器外壳、中心瓦斯枪、副瓦斯枪、长明灯。
6.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有效;
6.5 取得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6.6 投标人应自有不少于3台按照SH/T3602-2009 《石油化工管式炉用燃烧器试验检测规程》进行炼油装置工艺加热炉燃烧器热态试验的燃烧器试验炉,投标人的试验炉的试验能力能够覆盖包一内所有燃烧器的热态 试验要求,并提供试验炉图片资料及仪表控制流程,其控制流程应能对燃料气中甲烷、氢气、丙烷(不仅限于此)进行组分控制,且偏差不得大于10%。试验炉应 能进行自然通风和强制通风操作。
6.7 投标人承诺配合易派客上线相关资料和图片,中标后须设置专门的电商部门或电商岗负责运维Epec相关业务并提供组织联系方式。
6.8 交货期于2016年8月10日前。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間:2016年06月17日09时至2016年06月24日17:00时(北京时間,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煜
电话:010-59435695
手机:13520858862
邮箱:xuyu@dlzb.com
传真:010-59435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