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2021年榆林化工有限公司高密度聚乙烯临时用HC7260复合助剂(新)招标公告
兰州石化2021年4季度榆林化工有限公司高密度聚乙烯临时用HC7260复合助剂(新技术规格书)
1.招标条件
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高密度聚乙烯装置用HC7260复合助剂物资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物资名称及数量:HC7260复合助剂80吨。
2.2 使用功能:注塑料HC7260复合助剂主要用于改进高密度聚乙烯注塑料产品HC7260的产品性能,提高产品质量。
2.3 技术要求(技术标准):见技术规格书。
2.4 交货地点:兰州石化榆林化工有限公司仓库。
2.5 供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前根据实际排产,按照物资采购管理部通知发货。
2.6 送货方式:供方自定。
(1)运输车辆必须证照齐全,车辆状态良好,驾驶员身体健康。
(2)进厂人员及车辆须符合兰州石化公司HSE相关安全规定,并接受入厂教育及现场管理人员指挥。
(3)遵守兰州石化公司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要求。
(4)根据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要求,中标人在招标人需要时,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驾驶员相关健康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核酸检测报告等材料。
2.7 付款条件(可选择如下一种):
寄售方式进行结算,以招标人实际出库数量进行付款。(1)挂账满90天后,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支付银行承兑汇票。(2)挂账满60天后,按照不低于60%的比例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或者商业承兑汇票。(3)当月挂账、次月付款的,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商业承兑汇票。
2.8 包装要求:吨袋包装;500kg/包。
2.9 最高投标限价:开标前一周发布。
2.10 本项目收取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通知书发出30个日历日内,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向招标人交纳。未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不得签订合同。合同执行完成交付并验收合格确认后予以退还。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条件: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必须是注册独立法人实体、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
3.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l”或“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违法、违规记录,并附网页查询截图。
3.5 投标人投标人失信分数须小于8分。对于失信分小于8分投标人按照公式:失信加价=投标报价×失信分/100 对评标价格实施加价。
3.6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来在国内同类工艺(Hostalen
ACP)装置注塑料产品上具有使用业绩。需要提供供货合同、供货发票、用户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应提出具有操作性的内容要求,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产品性质等,使用单位签章及联系方式等。
3.7 满足技术规格书中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年 11 月 29 日 8:30:00 时至 2021 年 12 月 4 日 16:59:59 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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