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清徐邮件处理中心场地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清徐邮件处理中心场地改造工程,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拟按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市分公司清徐邮件处理中心场地改造工程
2.2采购编号:
2.3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划分1个标包。主要工程内容:⑴.在场地内新建彩钢房及对场地内现有彩钢办公室(单板)的墙体、顶面增加装彩钢保温层,并与原结构固定(墙体保温板改造面积约960㎡)。⑵.院内4間办公室(面积约60㎡)墙、顶面铲除找平,木门窗拆除,地面垫高并用水泥砂浆找平,墙顶面刷乳胶漆,更换塑钢门窗。⑶.场地内新做配电箱、网络机柜,敷设皮带机等设备用电缆、控制箱、插座、照明电源线、网线,安装电源、网络模块、灯具等。⑷.按照消防相关要求,场地内安装应急照明和出入口指示牌、疏散通道指示牌等。⑸.其他零星改造项目。
2.4工期:30天。
2.5工程地点:太原市清徐县。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采购人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
3.5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1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2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工作时間(北京时間)购买采购文件需支付平台服务费100元/标段。
4.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間2021年12月8日14时30分(北京时間)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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