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或服务期 |
文件价格 (元) |
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16楼会议室大屏系统配套升级改造项目 | 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16楼会议室大屏系统配套升级改造。为符合本次会议室采购一套P≤1.57小間距LED大屏以及配套音频系统,并完成设备采购、安装、调试、技术联络、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三年质保。 | 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40日内完成新采购硬件设备到货,中标通知书下达后60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进行初验,初验后试运行6个月进行终验 | 1000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国家电投集团新疆能源化工16楼会议室大屏系统配套升级改造项目 |
1.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 1.2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1.3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1.4产品制造厂需要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5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1.6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大屏原厂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代理商还需提供产品制造厂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内不得连续两年亏损。3.业绩要求: 3.1投标人近三年内需具有两个及以上国内小間距LED大屏项目业绩与高清会议室新建或改造的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及匹配的验收证明材料为计算标准)。 4信誉要求: 4.1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约的情形; 4.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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