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一调峰热源厂3×64MW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一调峰热源厂3×64MW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设计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6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源市热力集团第一调峰热源厂3×64MW锅炉超低排放改造设计,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2021]10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辽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资金,资金情况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2项目概况:现对第一调峰热源厂3台锅炉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设计,第一调峰热源厂现有 3 台 64MW 高温热水锅炉,其中 2
台为水火管锅炉、1 台炉为角管锅炉。目前采用布袋除尘(每炉1 台)和氧化镁法脱硫(3 炉 1 塔),3
台锅炉均未上脱硝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项目地点:第一调峰热源厂
2.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施工现场指导、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招标服务工作、竣工图等各阶段设计服务。(具体设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5设计完成提交时間:自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由招标人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具体日期)。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相关行业设计规范要求,经有关部门审查合格。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或动力专业)执业资格,其它各相关专业人员配套齐全(动力、自控、热工),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查询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公示栏中查询到,并在有效期内,投标文件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間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拒绝列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拒绝列入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拒绝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9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投标人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10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11中标后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信息去投标人经营场所实地考察,如发现提供的信息不真实,将取消中标资格。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1月19日至2021年11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 (北京时間,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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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