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干气密封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干气密封维修项目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永城市
1.招标条件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干气密封维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河南龙宇煤化工有限公司一、二期装置,现有14台离心压缩机,共计使用了34套干气密封;(具体详见永城园区干气密封统计表)随着园区各装置长周期高负荷运行,干气密封维修数量增多,为加快干气密封的维修进度,保证干气密封能够及时备用,避免因每台套干气密封的维修组织招标而影响进度,现在进行公开招标,对参加招标的干气密封专业制造厂家进行综合评审,依据投票结果,与中标单位签订《永城园区干气密封维修框架合同》,合同期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凡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有能力提供合格的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供货人,从招标组织部门直接获得招标文件后,均可投标。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3.3 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3.3.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3.2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
3.3.3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的。
3.3.4 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3.3.5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3.6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为投标人基本账户以外的其它账户。
3.3.7 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3.8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并受到河南能源化工集团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3.3.9 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3.4 应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5 应具备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3.6 具有所招标产品的供货业绩及证明材料。
3.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人名单。
3.9.1 投标人应具有本招标项目所需相应资质等级,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伍佰万元整(5000000元)。
3.9.2 投标人应具有两个及以上国内大型煤化工相似的业绩及证明材料。
注: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招标人及招标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間:从2021年11月10日8时00分到2021年11月16日17时00分
4.2 投标服务费:5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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