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2021年铁路护路宣传广告牌服务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2021年铁路护路宣传广告牌服务项目(第二次)/GXTFZB-2021-TT-05097
1.2采购人: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已具备比选条件。
1.5采购项目概况:就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2021年铁路护路宣传广告牌服务项目(第二次)所需的服务进行比选采购。项目含税预算为人民币26.4万元。如需进一步了解详见比选文件。
1.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采购人最终确定1名中选人,中选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的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6.4万元,参选人的含税总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的11套铁路护路广告制作,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南广线、南昆客专、柳南客专(南宁辖区)的铁路沿线200米以内的发光字宣传牌制作等服务内容等,具体服务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安排为准。
2.2服务地点:南宁地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2.4服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合格标准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2.5交付期要求:自接到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所有广告发布并验收通过。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有为本项目提供技术服务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3.3参选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間在国内具备广告设计制作宣传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三章评审办法。
3.4人员要求:参选人须为本项目投入1名有效期内的登高证人员。须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2021年1月至2021年4月任意连续三个月在参选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或与参选人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3.5其他要求:法律法规其他规定。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有效的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情形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在最近五年内,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8)相关产品(服务)在中国铁塔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9)被中国铁塔列为【总部或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黑名单的。
3.7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选且不得分包或转包(须提供有效承诺函)。
3.8参选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比选。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間:2021年5月24日18时00分至2021年5月27日18时00分。
5.2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間为:【2021年6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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