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养马岛大桥塔体亮化设备采购项目必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养马岛大桥塔体亮化设备采购项目必选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养马岛大桥塔体亮化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编号:04-10-04D-2021-D-D08986)已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单位可前来应答。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养马岛大桥塔体亮化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代理编号:04-10-04D-2021-D-D08986)。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
1.5采购内容:包含测量设计、施工图纸效果图、材料供货(灯饰设备、广告设备等)、动画字幕编程以及供货安装和后期质保等。
1.6预算金额:含税15.5万元(按照税率13%测算),不含税13.72万元。
1.7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不含税13.72万元。参选报价超过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施工并具备验收条件。
2.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中选单位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合同执行期間,因采购方总部及省公司对本项目进行统筹管理,或其他重大政策变化,需终止合同的,将按采购方上级政策执行,中选人不得追究采购人责任。
2.4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5质量标准:满足设计文件和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2.6服务地点:山东省烟台市。
2.7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
3.2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参选人需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之日)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之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比选截止之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山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山东省分公司“黑名单”的。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3.7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售卖时間为2021年5月22日至2021年5月26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北京时間)。
5.2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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