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勘察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工期要求/监理服务期限或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文件价格(元) |
CPCEC/ZC-ZB-19-2021-11-08 | 五台天和铝土矿矿石电动重卡运输项目 | 对五台矿后续开采矿石进行电动重卡运输,运输量为120万吨,运输途径由五台矿破碎场运至原平市山西铝业原料堆场,运距约90km,运输车辆需全部使用电动重卡且数量不低于40辆,挂车全部使用正翻自卸挂车。 | 合同生效之日起,自接到甲方通知发运任务开始至五台天和铝土矿120万吨矿石运输完毕止。 | 3000 |
五台天和铝土矿矿石电动重卡运输项目 | 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后续运输车辆须全部使用电动重卡且数量不低于40辆。 财务要求:经过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三年会计财务报表反映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因严重亏损处于破产状态。 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不恰当履约等引起的合同中止/终止、索赔和诉讼/仲裁记录。 安全要求: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并提供当地安监部门证明文件或本单位声明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项目经理:具有近 5年内承担过的与本标相近服务项目经历、任职不低于2年的运输项目经理经验等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重合同、守信用,没有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经过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近三年会计财务报表反映的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因严重亏损处于破产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标段项目;运输车辆须全部使用电动重卡正翻车,且车辆及司机具备合法手续证照;具备较强的地方协调能力,保障运输车辆正常通行。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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