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交货期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2021-HD-GZJY-0000-1-0070-1/3 | 贵州和平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新建110kV仁合变至下坝变线路工程施工(标段Ⅱ) | 贵州和平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新建110kV仁合变至下坝变线路工程施工(标段Ⅱ),该标段同塔双回长度约2×12.253km(导线截面2*300mm2,其中架空段线路长度约2×12.253km,本标段施工桩号从P24至P55段(包含P23~P24段导线放、紧线施工和P55铁塔、基础、引流线施工,不包含P55大号侧绝缘子及金具施工),本标段新建铁塔32基(双回耐张塔16基,双回直线塔16基)。本标段还包含:220kV茶鸭I回、220kV鸭元I回、220kV鸭元II回、220kV鸭海I、II回、220kV鸭下线、220kV遵海I回、220kV茶鸭II回改造施工。 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110kV工程设备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等相关工作,其中主要包括杆塔、导线、金具、绝缘子、杆塔三牌安装、防雷接地、配套等材料采购、加工制作安装施工、本标段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施工); 2.临时道路修筑; 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青苗、林木砍伐、农事、土地征地及占用赔偿以及民事协调,穿越跨越各级电力、通信线路、公路、铁路、建构筑物等各种手续及赔偿事宜)。 4.配合全线线路参数测试、通信、保护等定值测定,并负责对本标段不合格项进行消缺、整改。 5.负责通电合格、取得当地供电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以及协助项目业主获得入网许可证明和线路的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环水保等专项验收合格直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在质量责任期和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并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 2000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贵州和平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新建110kV仁合变至下坝变线路工程施工(标段Ⅱ)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参加投标的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但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 6.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存在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失信行为且处于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期限内的(www.mem.gov.cn服务-查询-信用查询); 8.若不同投标人在同一标段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或投标文件文档最后编辑人(或作者)为同一人名,将否决其投标。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j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k近18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完成至少110kV送出线路工程总长度不少于20km(需提供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主要工作内容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并网发电证明材料)。 3.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担任过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总工程师(需提供证明文件)。 4.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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