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庄煤业2021年5月履带式推土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平庄煤业2021年5月履带式推土机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202849,招标人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履带式推土机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間、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技术规格、数量等技术参数见《招标货物一览表》)
招标货物一览表
标段号 |
货物名称 |
技术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履带式推土机 |
≥320马力,铲容量≥10m³ |
台 |
3 |
合同签订之后30天到货 |
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煤矿西二露天矿、
锡林郭勒盟乌兰图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矿、平庄煤业老公营子煤矿 |
直倾铲型,含单齿松土器 |
履带式推土机 |
≥320马力,铲容量≥10m³ |
台 |
1 |
半U型铲,不含松土器 |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間为准),投标人须至少提供投标产品或同类型标的物(发动机额定功率≥235kW,铲刀容量≥10m³的履带式推土机)的合同业绩2台,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果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证明;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間2021-05-1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間2021-05-25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5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間(投标截止时間,下同)及开标时間为2021-06-07 10:00:00(北京时間)。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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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88716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