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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稳定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1-05-18 阅读次数:2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曹妃甸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稳定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曹妃甸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稳定化服务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交未名(唐山)环保电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交未名(唐山)环保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招标人:中交未名(唐山)环保电力有限公司(2)项目地点: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装备制造园区(原中小企业园区)(3)计划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中标人负责曹妃甸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产产生飞灰的稳定化处理服务。包括将(斗式提升机出口)灰库进口(含进口以下)至灰包外运之前所有设施设备日常营运维护,飞灰建筑一层至顶层及飞灰暂存库房的卫生清洁,飞灰稳定化处理,处理完成后装入吨袋并堆放整齐,中标方负责处理设施运行所需的人员及处理药剂,并负责飞灰稳定化的运行操作,飞灰外运装车以及设备卫生、地面卫生、运输及卸车至指定填埋点(曹妃甸区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螯合剂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2)投标人如为授权代理商,需提供螯合剂生产厂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3)螯合剂生产厂家与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两项日处理不小于600吨的垃圾发电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业绩。3.1.4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被否决。3.1.5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17至2021-05-21,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間,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間(投标截止时間,下同)为2021-06-08 0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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