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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塘沽燃气有限公司塘沽新塘组团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07-28(星光苑)住宅天然气工程项目监理采购公告

信息时间:2020-09-24 阅读次数: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网

天津市塘沽燃气有限公司塘沽新塘组团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07-28(星光苑)住宅天然气工程项目监理采购公告

天津市塘沽燃气有限公司塘沽新塘组团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07-28(星光苑)住宅天然气工程项目监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FB04122009182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本塘沽新塘组团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07-28(星光苑)住宅天然气工程项目监理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5361.64元,采购人为天津市塘沽燃气有限公司,现进行竞价采购。
一、项目概况和项目需求:
采购规模:塘沽新塘组团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建设项目07-28(星光苑)住宅天然气工程项目监理采购,施工地点:东至云田路,南至同悦道,西至盛田路,北至同欣道。
计划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2020年10月20日至2021年12月08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2020年10月20日至2020年12月09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2020年12月09日至2021年12月08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法人地位:供应商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相关资质:综合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员资格要求:⑴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理工程师兼任总监驻现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⑵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有投标资格的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⑶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⑷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总监驻场代表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竞价采购。
(4)供应商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附在竞价文件中(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三、于2020年09月25日15时45分至2020年09月25日16时30分参与本项目竞价。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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